法学考研培训

…2022年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学术型)

??2023考研初试已结束,对于考研人来说,目前最关心的就是自己是否能达到学校的校线,是否能参加学校复试?能进入考研复试的话,又该如何准备?对于这些,盛世清北整理相关复试内容,供考生参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通知以下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3月24日 8:30-12:30 区域经济学专业

3月24日 8:30-13:00 公共管理(公共政策)专业

3月24日 9:00-11:00 行政管理专业

3月24日 9:00-9:40 政治学(中国政治)专业

3月24日 10:00-12:00 政治学(比较政治学)专业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形式为视频面试。具体见《政府管理学院远程复试准备及注意事项》(附件4)。

三、复试安排

(一)缴纳复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3月23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测试、资格审查及复试。

缴费方式:访问北大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左侧“复试缴费”按钮;收费标准 :100元/人/次(留学生申请人无须缴纳复试费)。

(二)提交复试材料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提交以下复试材料电子版:

1、《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5)。落款处须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在北大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重复注册):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 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 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3、个人陈述。考生可登录北大研招网后访问【硕士研究生】->【复试表格】中下载并打印,也可直接访问北大研招网,在招生信息->硕士招生->普通招考栏目下载统一表格按要求填写。

4、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及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往届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在被录取后报到前补交。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7、本科学位论文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8、本科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阶段专业排名证明、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11、《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说明:

以上1-9项为必须项,第10-11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港澳台、留学生申请人仅需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

材料寄(送)要求:

(1)请将上述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用大小合适的长尾夹左侧固定,装入档案袋内(其中1-9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

(2)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电话号码、所报专业。

(3)请在快递封面注明“拟录取硕士考生材料”。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远程复试平台测试与资格审查

时间:3月22日(请考生提前预留时间)

注:本院将从3月21日起,逐一与考生取得联系。联络方式为考生报考时登记的邮箱和手机号。请考生提前准备好测试环境和测试设备。

1、远程复试平台测试

具体见附件4

2、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前阅读《北京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6)。

远程复试平台测试时,考生须在线展示以下材料原件:

(1)统考考生

①初试准考证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须与前期邮件提交的复试材料电子版一致);

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⑤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⑥《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仅适用于少干计划考生)。(2)港澳台申请人

①身份证明原件;

港澳地区申请人:

a、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

b、《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

台湾地区申请人:

a、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b、《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②《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须与前期邮件提交的复试材料电子版一致);

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④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外语水平证明为IELTS、TOEFL、GRE等类型的考生,须登录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核验。如使用护照等有效证件参加的考试,还须提供护照等证件原件)。

(3)留学生申请人

①有效外国护照原件;

②《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须与前期邮件提交的复试材料电子版一致)。

说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需提交和审查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疫情结束后及入学报到时,本院还将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于提供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流程

远程面试中使用的网络会议室分为候考室和主考场,请考生提前30分钟按工作人员要求进入相应会议室。

(一)候考室

1、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人证识别、环境检查等。

2、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3、考生根据工作人员发送的主考场会议室链接,进入主考场。

(二)主考场

1、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人脸识别。

2、开始面试。

3、待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会议室,本次面试结束。

注意事项:

1、如考生听不到面试专家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请不要擅自离开远程复试平台,可通过“腾讯会议”的信息发送功能与工作人员沟通或电话联系。

2、面试过程中若因网络故障原因掉线,掉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1分钟内上线,继续回答原题。超过1分钟,该题作答无效,仅有1次更换题目的机会。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抽题作答、英语能力考查、自由问答等。分制为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专家组对考生的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科研经历与成果、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每人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每位专家对考生独立评分,所有专家评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录取规则

统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港澳台和留学生申请人:复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依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以招生名额为限依次录取。

七、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廖凯原楼125室)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6:

北京大学 2022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大学结合北京市疫情防控需要和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参加我校 2022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

为维护考生权益,确保考试公正公平,请各位考生在复试前根据招生院系的复试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准备,选择独立、安静、明亮、封闭的场所参加考试,并按要求参加设备及考场环境测试。如考生未按学校和院系

相关规定的要求参加复试的,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1.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系统考试秩序,不得将系统登录账号或密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会议室系统,携带本人《准考证》(博士、港澳台、留学生考生除外)和有效身份证件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3. 考试期间考试场所仅允许考生一人在场,严禁..任何其他人员进入。除招生院系明确指定和允许的证件资料和备品外,考试场所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及其他具有查询功能的设施设备等。

4.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保证面试场所光线充足,面试者面部及上半身清晰可见,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戴耳饰。

5. 考生应在现场独立作答,目视视频录像设备,手部动作保持在视频区域内,严禁..使用耳机或身体离开座位(视频区域)等行为。

6. 考试过程中应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可请考官重述有关问题。若经调试后仍无法继续完成复试的,考生需立即致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

7. 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录屏。

8.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对声音和图像进行修饰。

9. 复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系统平台,不能再次登录。

10. 严禁..向他人透露考试相关内容。

我校将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如考生不遵守上述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若考生认为复试过程中招生院系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实名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本文来自北京大学官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你可能也会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